一、受理范围
1、双方初婚的育龄妇女(再婚家庭三孩生育服务登记,待省新政策明确后实施)。
二、办理依据
1、《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粤卫人口函〔2021〕12 号)
2、《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
三、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惠州市各镇街卫生健康部门。
四、申请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男女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3、现居住地办理需持女方的居住证
4、一、二孩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说明: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算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算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六、审批收费
免费服务
七、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流程:
①申办: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镇街卫生健康部门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办材料递交。
②受理:镇街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③核实:户籍地所在镇街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④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镇街卫生健康部门的生育登记服务窗口自取。
八、办理方式及地点
夫妻双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的镇街卫生健康部门(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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