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二、项目名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促进示范学校项目
三、评审方法:合理低价评分法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成交情况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日
2、评审地点: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七楼会议室
六、评审意见
现场拆封报价文件,审核供应商资质、产品数量及质量、报价等相关内容,评审出最低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公司。
若对公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及质疑内容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以上缺少资料不予受理)向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合理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投标人认同公示结果的全部内容。质疑资料不接受邮寄。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2-2833106。
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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