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反馈】关于《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8日至1月17日在惠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惠州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公示期已满,期间收到3条建议,现将社会公众意见及我局采纳意见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反馈途径 | 反馈意见内容 | 处理意见 |
网民网上建议1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与国家现行放开三孩生育政策不很匹配,建议考虑直接取消。 | 不予采纳。理由:该政策经征求过各县(区)政府与市直有关部门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的要求,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暂不宜取消该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
网民网上建议2 | 太少了5块钱有什么意义。 | 不予采纳。理由: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与省标准一致,国家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我市已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等计生奖励扶助政策措施,暂不宜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 |
网民网上建议3 | 5块钱过时了,最少200元每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