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
选择字体: 【打印】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

  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办公室2013年下发的粤卫办函〔2013〕303文件要求,现将有关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拟于2025年在惠州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外籍人员、台港澳居民除外),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

  二、备案条件

  (一)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备案人员试用需同一执业地点同类执业医师带教指导(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除外)。

  (二)无试用单位或试用单位非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的,不予办理备案。

  (三)2024年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5年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4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于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程序

  (一)拟于2025年在惠州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二)试用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同一执业地点同类带教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申请备案人员毕业证复印件。

  市直医疗医疗机构、市管民营医疗机构、驻惠部队具有对外经营资质医疗机构直接到市卫生健康局办理报考人员备案手续。

  (三)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机构、市管民营医疗机构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查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备案材料将作为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将不能参加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事关相关备案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防止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

  (二)请各单位将西医类别与中医类别合并汇总上报。

  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

     2. 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附件2

惠州市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市辖区

西医

0752-2833085

中医

0752-2833093

惠城区

西医/中医

0752-7809501



惠阳区

西医

0752-3727788

中医

0752-3727689

仲恺区

西医/中医

0752-3278733



大亚湾

西医

0752-5562356

中医

0752-5563061

博罗县

西医

0752-6630948

中医

0752-6629952

惠东县

西医

0752-8829267

中医

0752-8809559

龙门县

西医

0752-7988382

中医

0752-7880006


时间:2024-10-22 15:33:27 浏览次数:- 来源:惠州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