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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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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积极部署整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整改责任。

  (二)强化统筹推进,扛牢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书记点人点事事项和重难点任务,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整改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牵头整改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注重统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整改,多次听取市直5家公立医院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梳理共性问题,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三)强化问题导向,抓实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讨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并在党组会议室公示,做到账目清、底数明,挂图作战。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销号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聚焦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短板弱项,组成调研组对市中心人民医院等公立医院开展现场调研,找准症结所在,提出可行措施。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思路,及时总结整改成效,制定了《关于规范委托执法的指导意见》等16项制度规定。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高卫生服务水平方面

  1.推动解决看病难住院难看病贵情况

  一是大力提升医疗机构人力和床位资源,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住院难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病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实施“潮汐床位”和“全院一张床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医学科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创伤中心建设工作,90间医疗机构通过市级创伤中心评审验收,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急诊科定科医师数比例达到7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按照药事管理工作要求配置药师(士),2024年下半年新增药师数96人。制定全市全科医生培训三年计划,增设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有效扩增全科医生培训人数,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提供保障。启动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培训工作,市中心人民医院被省疾控局确定为培训协助医院,2024年确定了21名培训对象。

  二是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每月对各公立医院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督促医院采取措施改进,强化管理。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下降2.15%,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下降3.59%;全市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下降7.26%;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下降6.64%。

  2.家庭医生服务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县(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督促指导。指导县(区)优化、拓展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家庭医生团队走进学校、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是强化家庭医生服务宣传,通过“家医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讲座、进入校园宣讲、发放宣传手册、家庭医生联系卡、LED显示屏、公众号、就诊时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市民群众对家庭医生知晓率,促进群众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理念。

  三是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市基本公卫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等考核评价体系。

  3.对强化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谋划情况

  一是出台了《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教育局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等生育支持措施,正在制定《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教育局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补助的实施方案》。截至2024年末,全市出生率9.24‰,全市千人口托位数5.47个。

  二是组织开展惠州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调研,形成《关于惠州市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贫血患病率调研情况的报告》。举办惠州市儿童健康管理培训班,指导县(区)推进降低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儿童贫血率工作。印发《惠州市高危儿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版)》,细化转诊流程。加大科普宣传,提高家长对5岁以下儿童贫血和生长发育迟缓的重视。

  三是指导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按标准配备儿童保健专业人员,目前我市98家基层医疗机构均按《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要求,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四是在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均衡建设项目中侧重儿科专科建设,在全市谋划培育10个以上儿科类别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关于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

  1.高水平三甲医院建设情况

  一是重点在三甲医院培育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重离子医学项目、国家限制类备案技术和高精尖医疗技术落户惠州。

  二是结合各三甲医院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短板指标进行分析和逐一提醒,督促各三甲医院“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门诊、住院患者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是印发了《惠州市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大力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服务水平,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了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4级甲等测评,市第六人民医院已向省卫生健康委申报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的评审材料。

  2.全市高水平临床专科情况

  一是非中医类别高水平专科建设方面,在全市遴选4个顶尖临床专科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高水平临床专科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24年新增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市中心人民医院眼科专业进入全省综合医院前3名、肿瘤科争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市中心人民医院检验科、市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和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科再次进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候选专科名单。

  二是中医类别高水平专科建设方面,已成功申报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培育建设单位和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10个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已在省中医药局网站公示完成,制定了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培育实施方案并组织申报。

  3.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情况

  一是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分别与汕头大学及南方医科大学共建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完成省厅备案。与汕头大学医学院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已入站并完成开题论证,与南方医科大学联合招收的已完成开题论证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二是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与暨南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三是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四是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2024年11月,我市有11个课题获批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立项项目。

  (三)关于破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堵点难点方面

  1.主动推动财政加大对卫生健康资金投入情况

  一是经过省级、国家级两轮竞争性评审,我市获得中央财政5亿元资金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二是新增市中心血站用血直免补助经费、市120指挥中心开办费等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

  三是督促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卫健部门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推进卫生健康投入逐步提高。

  四是定期通报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情况,推动各县(区)保障资金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公立三甲医院财政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推进保障力度提高。

  二是印发《关于公立医院经济运营指标落实情况的提醒通知》《医改考核与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有关指标监测情况表》,定期监测医院运营情况,对风险进行预警和提醒。

  3.院前急救整合情况

  联合10个部门印发了《惠州市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联席会议,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已与惠东、博罗、龙门3个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共享120急救服务数据信息。

  4.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建立完善关于规范委托执法、执法培训管理、执法考核工作机制3项,创新建立监督执法数据监测、执法结果应用、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强化执法主体责任、行政处罚案件审查等制度机制5项,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执法效果不断提升。

  5.市中心血站经费保障情况

  多次与市财政局就市中心血站经费保障及支出监管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从2025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用血直免补助经费给市中心血站。

  6.医疗信息服务建设情况

  一是在市直5个医院新增示范性应用场景,完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病人就医流程信息安全共享,提供统一患者诊疗信息集成展示,促进患者就医便利性明显提高。

  二是推动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仲恺高新区启动数字医共体示范项目,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三是鼓励全市三级医院积极建设互联网医院、已成为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机构积极扩大上线医生数量和专业覆盖范围、提升互联网服务效率。2024年新增市第二人民医院、惠阳三和医院建设成为互联网医院,三级医院互联网诊疗量约20万人次,较2023年增长140%。

  (四)关于推动落实“百千万工程”,统筹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方面

  1.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会暨医共体重点工作调度会,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进一步查漏补缺。组织惠东县到龙门县总医院交流信息化建设情况。

  二是惠东县七大中心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调整《紧密型帮扶实施方案》,完善质量控制核心方案;龙门县组建成立龙门县县域医共体综合事务中心,参与总医院的议事和决策,全面统筹落实财务、药械统一管理等各项工作。

  指导各县域医共体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各县均加大投入,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如博罗县成立了博罗县医学检验中心,与各分院建立信息联通,实现与所有分院的远程会诊、远程诊疗平台的搭建和应用。

  2.县(区)第二人民医院辐射带动情况

  一是确定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骨外科和消化内科、惠东县第三人民医院康复科、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骨科和呼吸内科、博罗县第三人民医院眼科为2024年惠州市市级重点专科(基层版)建设项目。

  二是加强学科建设,惠东县第三人民医院加强中医康复科建设;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普外科和骨科专科建设;博罗县第三人民医院与市中心人民医院开展眼科、肾内科专科建设;龙门县永汉镇卫生院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协作关系。

  三是指导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县(区)第二人民医院开展社会招聘和参加医学院校招聘。2024年1-11月(县)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率同比增长32.26%。

  3.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情况

  一是联合农工党惠州市委员会举办全市乡村医生培训班,培训乡村医生共1058人。2024年我市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58%。

  二是督促各县(区)根据2024年度乡村医生、护士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各类补助。

  三是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乡村医生招聘工作,2024年全市已完成招聘村医11名。

  四是大力推进镇村一体化服务,行政村医疗服务已实现全覆盖。

  (五)关于分级诊疗方面

  1.市卫生健康局对三甲医院发展定位的规划和研究情况

  召开了惠州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全面谋划三甲医院发展定位。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均衡建设项目,60%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名额安排在县(区),全力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针对我市肿瘤类疾病异地住院患者占全市总异地住院患者38.8%的情况,实施惠州市肿瘤防治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加强我市肿瘤医学服务能力,开展肿瘤优质专科资源下沉行动覆盖面,建设重离子医学中心,提升肿瘤放疗、化疗水平,力争2026年底前实现惠州市肿瘤类疾病异地住院患者占异地住院患者比例较2023年的33.8%降至18.8%以下。

  2.市直三甲医院发展医疗技术能力情况

  大力推进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在全市实施打造4个国家级、14个省级、150个市级和一批县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计划。市中心人民医院肿瘤科争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全力推进重离子医学项目、干细胞移植技术和粒子层流病房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筹建精准医学中心和病理科申报国家级认证,力争国家级限制类备案技术快速发展。

  3.惠州的市域住院率、县域住院率情况

  一是在全市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临床重点专科,2024年新增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探索建设一批县(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全力推进市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病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实施“潮汐床位”和“全院一张床制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全面加强急诊医学科建设,完成市级创伤中心创建工作,90%的医疗机构创建成为市级创伤中心。

  三是指导市级“三甲”医院或县医共体总院与建好投入使用的“县(区)第二人民医院”专科共建。惠东县第三人民医院加强中医康复科建设;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普外科和骨科专科建设;博罗县第三人民医院与市中心人民医院开展眼科、肾内科专科建设;龙门县永汉镇卫生院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协作关系。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邀请省级专家对惠东、龙门开展创建工作预评审,并组织市级专家组对各机构开展指导评审。2024年1-3季度市域内住院率93.5%,县域内住院率76.5%。

  (六)关于推动我市中医药发展方面

  1.省名中医数量情况

  一是市中医医院已与广东省中医院联系国医大师团队建立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引进省内外名中医。

  二是博罗县中医医院与广东省中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省中医院派出专家在博罗县建立工作室。

  三是龙门县中医医院作为龙门县总医院组成单位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签约托管,引进省级专家在诊疗技术、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等方面提升。

  四是支持国家、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培育本土优秀人才,已获批2025年国家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4家。

  2.中医人才情况

  一是组织各医疗机构积极参加粤东西北招聘和赴贵州等招聘活动。

  二是订单定向培养中医类医生,2024年已招收49人。

  三是督促各医疗机构尽快将通过执业医师考试的中医类医师录入,增加中医类执业医师比例。

  四是已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西学中、中医适宜技术培训。

  3.中医药发展情况

  一是开展“数字中医”项目试点,以数字赋能、AI智能辅助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是启动了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12间基层医疗机构名中医工作室建设。

  三是组织2024年中医医生确有专长考试报名工作,已通过1人。

  (七)关于推动市疾控中心机构改革方面

  已整合组建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州市卫生监督所),并完成涉改人员转隶工作。

  (八)关于依法行政意识方面

  联合10个部门印发了《惠州市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了《惠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委员会。《惠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已纳入2025年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

  (九)关于业务统筹研究方面

  1.科室职能设置情况

  已增设财务科,并将医科医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科)、职业健康科优化调整为医政科、卫生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同时明确科室职责。

  2.科室业务量情况

  已将老龄健康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整合为老龄健康与人口家庭发展科,将职业健康科并入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明确爱卫科、计划生育协会科室职责,并结合工作需要,对内设科室人员配置进行调整。

  3.对重点事项统筹推动情况

  印发《惠州市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2024年度惠州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评价工作并报省质控数据,参加室间质评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均达标。截至2025年1月9日,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从三级公立医院扩大至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部分民营三级医院,“双检”互认共享医院扩展至29家,检验检查结果总调阅量17.74万次、总互认量6.94万次,调阅量及互认量均位列全省统建平台应用水平第5名,累计为患者节省费用494.68万元。

  (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方面

  制定了《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审批表》,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系统设立审批端口,方便履行审批手续。同时将审批表发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各单位举办讲座和报告会等进行事前审批。

  (十一)关于财务制度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

  1.财务落实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情况

  印发《关于修订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单位原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明确局主要领导不在费用报销凭证上签批,按要求严格落实了“一把手”不直接管财的规定。

  2.部分报账审批情况

  一是第一时间查找原始资料,到税务系统核对发票信息,与供应商核实具体情况,补充完善凭证资料。

  二是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财务人员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审核把关,不能出现纰漏。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各环节和职责,确保财经安全。

  3.部分设备管理情况

  一是对巡察指出的设备已按要求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所有资产均由各相关科室保管使用。

  二是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录入的清单,对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一一核对,及时录入或调整,确保资产管理系统清晰、如实反映资产情况。

  三是制定《关于规范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并组织科室进行培训,确保局机关固定资产纳入全流程管理,做到固定资产“应录尽录、应管尽管”。

  4.部分费用支出验收情况

  一是根据采购验收要求,对约定事项逐项进行核对,梳理补充验收资料,完善入账凭证。

  二是严格按照《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报销进行审核把关。

  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对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十二)关于项目投入与使用效果方面

  一是继续落实前置审核制度,对局机关和市属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运营、第三方安全服务、智能医疗设备采购等进行前置审核。信息化建设和网络数据安全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严格按照《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关于统筹推进我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立项建设工作。严格政府采购管理,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鼓励基层中医师和西学中医师在开具中医处方时参考使用中医智能开方系统。

  三是重新评估自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必要性,删减2025年度惠州市中医辨证智能辅助开方系统运维服务和惠州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运维费。

  (十三)关于对下属单位及补助资金监管方面

  1.对下属单位资金监管情况

  一是督促市疾控中心完善中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并进行了相关培训,要求严格执行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市疾控中心分管财务工作副主任与计财科科长、经办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

  三是指导市疾控中心规范内部支付流程。

  2.对村医补助监管情况

  开展突击检查和督促各县(区)全面排查,发现个别县存在重复发放、漏发、错发省、市补助的情况,责成立即整改。

  (十四)关于检查督促基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方面

  一是加强局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每月下发组织生活清单,加大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力度。机关党委书记对具体负责党务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对局机关党支部进行调整,对党支部委员进行了培训。指导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三是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工作,各支部已指定专人负责支部会议记录工作。

  (十五)关于对市直民营医院党建指导工作方面

  1.党费收缴标准情况

  按照党费收缴的规定,制定党员交纳党费明细表发至所属民营医院党组织参照。各党组织对照标准,收缴党员党费。梳理往年是否少交纳党费。

  2.设立专门党费账户情况

  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设立市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组织联合党委党费账户。指导相关党组织设立党费账户,目前惠州惠城南园中医医院党支部已设立党费专用账户。

  3.惠州华康医院党总支收缴党费情况

  惠州华康医院党总按月收缴党员党费。

  4.党费开支使用情况

  督促行业党委所属党组织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党费进行清退。同时加强对党费使用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党费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十六)关于编制落实方面

  整合组建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州市卫生监督所)并完成涉改人员转隶工作,解决了人员混岗问题。

  (十七)关于干部配备方面

  积极推动市直公立医院空缺局管干部配备工作,成熟一批启动一批。

  (十八)关于借(抽)调下属单位方面

  一是已完成借调人员清退工作。

  二是将财务专业纳入局机关急需紧缺专业报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招录或转任相关专业公务员。

  (十九)关于编制规范优化高效方面

  1.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情况

  对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编制问题进行专项调研,针对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不足的问题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适当增加编制。

  2.部分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将空编率压缩至合理范围。

  二是提醒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尽快组织开展公立医院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员招聘工作。

  三、下步措施

  (一)抓实问题整改,持续深化整改成效。不断提高巡察整改思想觉悟,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严格对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钱要清退、责任要落实、制度要完善”5项要求,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问题改到位、改到底。立足“当下改”与“长久立”,把巡察整改同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促进规范有效贯通起来,把建章立制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巡察整改见实效、管长远。

  (二)严格管党治党,持续抓好行业治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运用好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联席机制,深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推进从“解决一个问题”向“净化土壤环境”的转变,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创新开展警示教育和行业自律教育,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遵规守纪。

  (三)注重成果转化,持续推动事业发展。始终把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全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解决好群众看好病、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2-2833079;邮政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富民路10号;电子邮箱wjjrsk@huizhou.gov.cn。



  中共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2月6日         


时间:2025-02-06 20:21:07 浏览次数:- 来源:惠州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