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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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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惠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惠机管〔2023〕2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报废固定资产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处置内容

  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一批,主要为办公家具、电脑设备等共175件(详见附件1)。

  二、资质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回收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30,逾期无效。

  (三)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富民路10号卫生大楼10楼办公室。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再生资源回购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参加询价单位的授权书原件。

  (三)报价单(见附件2)。

  以上报价资料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五、处置工作

  (一)对各企业报价进行评审,按照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企业,中选结果在我局官网公示。

  (二)中选结果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中选企业将回收款项对公转账上缴至我局指定账户。

  (三)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四)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询价处置物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小姐,电话:0752-2833063。

  附件:

  1.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清单

  2.报价单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7日       


时间:2025-06-27 10:26:37 浏览次数:- 来源: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