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疾控局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技能竞赛传染病防治监督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联合制定了《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传染病防治监督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总工会
2025年7月4日
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传染病防治
监督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以赛代练,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传染病防治监督队伍“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良好形象。
二、竞赛时间
2025年7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围绕传染病防治监督相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等设置题目,涵盖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监管等内容。
(一)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包括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消毒产品监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二)卫生监督技能。结合以上知识点对应相关卫生监督能力测试,包括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技能(如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执法程序运用等)、现场快速检测技能(如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快速检测等)。
四、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
市、县(区)疾控(监督)机构从事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卫生监督员和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
参赛选手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既往无违法违纪情况。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2.本单位在岗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卫生监督员从事监督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截至2025年1月1日)。
3.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截至2025年1月1日);卫生监督协管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截至2025年1月1日)。
(二)组队要求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分别组建1支代表队参赛。各县(区)每支代表队5人,包括领队1名(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1名(由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和参赛选手3名。每支代表队参赛选手应包括1名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1名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和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选派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参加个人竞赛,但不参加成绩排名。
五、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个人竞赛和团体竞赛,时间为1天。
(一)个人竞赛
包括闭卷理论笔试、卫生监督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所有参赛选手均需参加并独立完成。其中,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只参加闭卷理论笔试。
(1)闭卷理论笔试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满分100分,答题时间60分钟,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等,主要考察参赛选手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2)卫生监督操作技能考试分为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技能和现场快速检测技能两组,分别命题,满分共100分,作答时间各30分钟以内,就给定场景或案例进行模拟操作,由考官现场判定评分。
(二)团体竞赛
采用现场知识竞答形式。竞答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加赛题等。答题时,各参赛队伍内部可交流讨论或补充作答。团体竞赛成绩不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卫生监督员和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分设个人决赛奖项,分别按个人决赛总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3名为个人二等奖、第4-7名为个人三等奖,成绩并列时酌情处理。
(二)团体奖项。根据团体赛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对获奖个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七、组织分工
由市卫生健康局和市总工会成立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传染病防治监督技能竞赛组委会(详见附件1),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市疾控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场地设施设备(如现场快速检测操作)、技术与赛务实施(如竞赛规则、竞赛命题、竞赛评分、问题解答和竞赛裁判等)、现场仲裁、竞赛命题保密以及赛后集中培训等竞赛具体事宜。
八、经费保障
竞赛组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快速检测设备等监督执法设施设备除外)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参加竞赛(含省级)产生的差旅费由参赛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报销。
九、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发动,掀起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传染病防治监督岗位练兵热潮。同时,做好参赛选手的培训、选拔工作。各县(区)参赛队伍人员信息表(附件2)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7月18日前报市竞赛组委会(联系人:翟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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