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建引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一是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题,举办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书记、院长读书班,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有关单位主要领导52人集中封闭式培训。二是印发《2024年惠州市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要点》,深入推进15项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主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省、市关于贯彻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工作要求,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组织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做好2024年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计划安排,统筹做好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组织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学习。
(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印发《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法治建设具体工作部署和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部署推进21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印发《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把法治建设融入公立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逐步形成法治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决策规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的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新局面。三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打造《卫惠》普法短片系列,制作普法短视频28个,同时利用AI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数字人普法项目,以“医事e说”的栏目形式生成“中医数字人”“疾控数字人”“纪律教育数字人”等科普形象讲述医法医规。同时投入专门资金开设普法直播室,计划以线上直播和课程录播展播的形式传播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系统内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办医,规范执业”的法律素养和合规意识。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同一事项做到全市同标准办理无差别审批,实行政务事项常态化监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推进“一窗综办”“一网通办”,本层级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依申请事项实现全流程在线受理申办,并接受系统在线监管。二是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一把手走流程”体验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通过亲身办、网上办等形式开展体验活动,体验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6条,有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办事便利化。三是推进强县放权,对市管权限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登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等事项下放委托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就近办理。四是印发《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在“因亲属死亡申请计划生育家庭殡葬的补助”等5个事项中,对“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等实行告知承诺制。五是推进双检结果互认,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全市2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全覆盖。
(四)规范行政行为管理,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4年,我局制定并发布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均严格按《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起草、审查、制定、发布;已制定或牵头制定并且现行有效的9份规范性文件均在“惠州市司法局法治业务管理系统”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上传入库;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职能划出后实施主体变更的规范性文件,并在局官网公示清理结果。二是加强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截至2024年11月27日,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作出答复。三是规范办理信访举报。开展信访“大排查、大防范、大接访、大包案、大化解”专项行动,健全群众来访处访工作制度,每月安排局领导开展接访,落实“五个法治化”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全市卫生健康信访系统办理信访事项同比下降25.2%。四是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系统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制度。完成8支基层传染病应急小分队组建及装备配备。常态化做好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完成梅州灾后防疫、佛山登革热防控等支援任务。高质量完成太平岭核电站核电站场内外联合应急演习,进一步提升核应急医疗救援队伍水平。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凡发生行政诉讼需出庭应诉,均安排局领导出庭应诉。2024年1月1日至今,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宗,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审裁定,并未开庭审理。
(五)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重点,狠抓行政行政质量提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印发《惠州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明确执法培训工作职责以及分级分类培训要求,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截至11月26日,市级组织培训10期,培训人次数1591人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从建立执法导师制等五个方面出发,加强对已下放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的业务指导,助推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推进惠州“粤执法”在线办案。组织实施《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2024年1-11月,全市适用减免责清单制度办案107宗,涉及金额6.95万元。三是制定并印发《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结果应用工作指引(试行)》《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探索推进执法“观察期”制度,强化执法结果应用,加强重大执法案件审查管理,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惠州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涉企“乱罚款”、下放事项“重放轻管”等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市卫生监督所以及镇街承担卫生健康下放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
(六)全面加强行业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健康权益。一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纳入医改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度考核我市位列全省第二名,其中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考核指标满分通过考核。二是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印发《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结果运用工作指引(试行)》,在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包括绩效考核)、校验、评先评优、确定抽查频次、行政处罚裁量等工作中,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三是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一级以上医院、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评价率100%;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等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归集增信信息46条,不良信息164条,失信信息191条。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完成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2327个;会同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医疗保障、消防救援等部门对7家市管医疗机构开展涉企“综合查一次”。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在健康检查机构、公共场所、口腔医疗机构、集中供水、涉水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行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依法规范经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11月19日,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579宗,罚没金额591.45万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100间,共记341分。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创新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提高。执法监管方式仍以传统监管方式为主,注重于事后监管,在事前、事中监管方面,缺乏创新监管技术手段,相对于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市,在监管理念、制度建设、技术手段、信息互通、人物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我市整合市卫生监督所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因机构改革原因,已2年未引进年轻执法力量,执法队伍老龄化较严重,而卫生健康部门监管对象涵盖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学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涉水产品、职业卫生等多个专业,监管单位点多面广,执法人员相对不足问题较为突出。
(三)自我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推动落实。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重业务拓展而轻内部管理的状况,过度聚焦患者数量、诊疗项目及设施扩充,却在人员资质把关、医疗流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等关键管理环节有所欠缺。
(四)常态普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内容有待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以单向传播为主,互动性不够,技巧不足,创新不多,缺乏吸引群众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方式方法,普法质效有待深化, 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领域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监管。
(一)进一步探索推进创新医疗监管。以电子病历系统为抓手,以综合监管为手段,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综合运用医疗服务基本信息、执业信息和监管信息,探索医疗服务的事前事中提醒和事后核查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模式,全市逐步推进基于电子病历信息的智能化和嵌入式监管工作,促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同时,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联通,探索建立健全异常触发机制,自动捕获传染病疫情异常信号,实现监测预警提醒报告和一键直报。
(二)进一步优化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探索推进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执法,促进监督、监测力量融合互通,进一步强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同时,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完善信息化工作平台,构建机构自查、疾控监督员协查、执法部门核查和综合评查闭环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自我管理。推进医疗机构建立依法执业自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制度,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结果运用。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普法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剖析案例,让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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