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关于公开遴选烟草流行监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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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单位: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二、项目名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烟草流行监测服务机构遴选

  三、项目金额:196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为进一步了解惠州市居民吸烟的基本情况,掌握吸烟者和非吸烟者对吸烟、戒烟的态度与看法,为制定控烟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有资质的服务机构配合开展居民吸烟情况调查研究。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研究主要内容及方式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非集体居住的15~69岁常住人口,不包括集体居住于军营、医院、监狱、养老院、宿舍等地点的居民。

  一是调查吸烟者的年龄、吸烟量、烟龄、文化水平、家庭情况、是否过戒烟/是否成功戒烟等。

  二是调查被访者的主观意见,认为吸烟是否影响健康、是否有戒烟意向、戒烟愿望是否强烈、认为戒烟是否能提升个人生活幸福程度等主观问题。

  (二)服务机构工作内容

  1.参与制定调查方案及相关培训。

  2.实地入户调查,运作样本量收集。

  3.各县(区)样本质量复核。

  4.问卷录入。

  5.数据统计分析、数据论证。

  6.撰写调查报告。

  (三)调查样本量与分配

  全市计划调查4140人。 

抽样阶段

样本分配

抽样方法

第一阶段

每个区抽取3个街道或每个县抽取3个乡镇

PPS法

第二阶段

每个街道抽取2个居委会或每个乡镇抽取2个村

PPS法

第三阶段

每个居委会或村抽取150个家庭户

简单随机抽样

第四阶段

每个家庭户随机抽取1人调查,每个居委会(村)内完成115份调查

KISH表法

  五、资质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机构。

  (二)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的国内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以及维护保障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五)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相关的业绩和经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遴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有效报名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有效报名服务机构少于3家的,本次视为废标), 我中心将组织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从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评估,择优遴选服务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惠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于公告期满后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通知书发布公告日期起至2021年9月6日17:30截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富民路10号卫生大楼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服务机构可通过现场方式或邮递方式密封报名材料,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将材料送达至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以邮递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未能在截止日前及时送达,可在截止日前寄出并电话告知运单号确认报名。

  八、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清单

  1.参选申请书。包括参选项目申请和参选承诺(承诺项目所有要求不偏离,不提供承诺函报名一律作废)。参选申请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况、营业范围、资质情况、质量管理情况,以及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同类业绩(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调查工作方案。

  5.服务报名,提出收费标准和依据。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服务机构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2、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一式一份并盖章(含骑缝章),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3、所有资料应在最外层包装标明项目名、公司全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开启文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先生,李小姐。电话:0752-2833106。地址:惠州市江北富民路10号卫生大楼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21年9月2日


时间:2021-09-02 16:50:43 浏览次数:- 来源:惠州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