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惠州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我市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不断加强,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一、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情况
(一)积极建设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具体部署,我市已成立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州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传染病监测分析、评估、预警管理等工作。有效推动传染病单病种监测向综合监测,病例监测向人、环境、病原综合监测,数字监测向智能监测,经验评估向精准评估的积极转变。
(二)持续优化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根据国家疾控局工作任务部署,进一步推动实施我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加快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应用工作,推动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应用。实现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相关诊疗数据的全面智能采集,推动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质扩面开展传染病综合监测,为全市传染病疫情分析提供更加科学和全面的依据。
(三)不断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传染病监测预警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各县(区)疾控中心以及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中遴选具有监测预警相关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作为传染病监测预警的培训师资,对全市从事传染病监测预警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传染病监测预警规范化培训,培养一批综合性传染病监测预警人员,为提高我市传染病疫情早期发现、科学评估和精准预警能力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不断提升传染病报告和管理质量。一是安排专人持续对全市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进行质量控制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和管理质量,提升我市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对“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上发出的疫情预警信息及时进行核实处理,指导各县(区)及时填报信号核实卡及现场调查表。发现疑似暴发疫情时,第一时间与有关部门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上报。三是做好数据收集分析工作,每月编制《疫情简报》(月度分析)。
(五)规范落实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一是安排专人每天对重点传染病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对重点传染病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重点传染病简讯》,为行政决策部署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专业支撑。二是常态化和专题风评结合。每月汇集多渠道监测数据,组织常态化开展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形成月度风评报告,科学评价风险等级并提出防控建议。在重点传染病流行期间,例如针对新冠等呼吸道疫情、手足口病疫情和登革热疫情,组织编辑专题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政策。三是完善警示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市疾控中心专家综合评价传染病疫情对医疗秩序和经济社会的影响,及时提出警示信息和防控措施建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体制机制。一是继续完善我市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以及医防协同、平急转换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监测、疫情风险评估预警、疫情报告和信息公布等制度。二是明确传染病监测预警职责,理清疾控部门、其他部门、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监测预警职责,协同开展工作。
(二)继续开展多渠道传染病监测。以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为抓手,依托广东省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推动建立多源、多渠道、多维度立体化监测网络。结合我市实际,巩固优化疫情报告管理系统,拓展传染病监测渠道。
(三)持续开展规范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疾控与卫生健康、教育、农业农村、动物防疫、海关、公安等专业人员共同组成的跨部门、跨领域风险评估机制,持续提升预警时效,提出合理建议,协同各方做好疫情风险防范。
(四)加强监测预警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更多具备传染病监测预警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的人才加入。二是鼓励和支持现有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三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备高素质、高技能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人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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