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50106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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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纯二女、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的建议》(建议第20250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情况。2025年,市财政提前下达中央和省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配套市级补助、惠州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和购买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资金,各级投入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目前,我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分别从2011年1月和2014年1月开始执行,奖励标准分别为100元和200元。经了解,我市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在全省各地市中排中上水平。全省各地的现行独生子女奖励标准均已实施多年,保持着一定的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下来,我们将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财政压力等因素,积极推进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

  二、养老服务情况。我市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深化“长者饭堂”建设,老年人福利水平稳步提升。养老帮扶措施方面。探访关爱服务常态化。目前,由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探访队伍已全面开展对失独老人家庭的走访工作。定期上门了解老人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和心理需求,建立详细探访档案,分类记录需求并及时协调解决。交通出行优待方面。给予部分计生特殊家庭免费乘坐公交车交通卡待。公办养老机构优先轮候保障将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特别扶助老年人被纳入优先保障通道,可优先安排轮候入住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纯二女、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2025年,市财政安排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津贴和“银龄安康”老年人义务伤害综合保险补助资金,提升了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和抵抗风险能力。

  三、社会保障情况。在2013年出台的《惠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惠府令第83号),将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基本养老保险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在参保缴费阶段,除城乡居保缴费补助外,可另外享受每人每月324元的缴费补助;在领取待遇阶段,除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220元外,可另外享受每人每月270元的农村基层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基本养老金。此项制度有效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正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目前正在草拟《惠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着力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

  四、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司法部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尤其注重对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等保护。关于纯二女、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法律援助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均能得到无偿法律援助服务。2024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优先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9宗,提供老年人相关法律咨询650余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0日     


时间:2025-07-04 09:56:49 浏览次数:- 来源: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