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就惠城区成霞希尔维娅服饰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激光脱毛、光子嫩肤的医疗美容项目服务一案,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激光脱毛、光子嫩肤的医疗美容项目服务案。
二、当事人:惠城区成霞希尔维娅服饰店(经营者:蔡成霞)
三、听证会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富民路10号惠州市卫生监督所八楼培训室。
五、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二)基于疫情考虑,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2个,请有意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额满为止。
(三)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因疫情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地区居住的人员,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及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时限要求核酸检测证明的听证参加人,请暂缓来访,并至少在听证会举行前一日与承办部门联系。
(四)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由于场地问题,听证会不安排停车场,请听证会参加人员和旁听人员自行选择交通方式。
六、联系电话:0752-2833125。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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