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货物采购、服务外包、工程建设等各类招标采购工作流程,标准化采购操作行为,切实保障中心合法权益,筑牢政府采购廉洁防线,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采购竞争环境,提升采购工作质效与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惠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中心拟通过综合评分方式公开遴选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承接2026年-2028年度采购代理业务,现将具体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2026-2028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本次遴选择优确定三家合格代理机构,为我中心各类采购项目提供招标组织、文件审核、定标协助、流程管控等全流程专业化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细则。
(二)遴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公开遴选,以综合得分高低作为中选核心依据。
(三)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1. 服务范围:承接我中心所有依法可委托第三方代理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及自主采购项目。
2. 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委托服务合同之日起,服务周期为贰年。
二、参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本次遴选实行资格前置审查机制,参选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进入后续综合评审环节,任一条件不符视为自动丧失参选资格:
1. 参选机构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入库的正式中介机构,且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具备合法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从业资质。(提供相关网站截图等佐证材料)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自然人,具备独立开展采购代理业务的主体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专业设备、技术能力及固定办公条件,拥有稳定的专职从业团队,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5名,团队人员熟练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活动组织、项目答疑处置等专业能力。(提供从业人员名单)
4. 拥有标准化的开评标专用场地,配备齐全的录音录像、全程监控等配套设施,所有采购活动严格依托合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实现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可溯源、可监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近三年经营存续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通报、失信违约等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无政府采购领域违规违纪执业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实际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活动,一经发现,关联参选单位全部取消参选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 所有通过前置资格审查的参选机构,方可正式纳入本次综合评分评审范围。
三、遴选流程及评审标准
(一)遴选评审小组组建
本次遴选专项评审小组由我中心组建,成员共3名,由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采购分管领导、采购办负责人为核心成员,全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公平公正、结果真实有效。
(二)遴选工作流程
1.中心采购办公室牵头对本次遴选规则、评审标准、服务要求等核心事项进行统一说明,明确评审工作纪律及流程规范。
2.评审小组针对各参选机构提交的响应材料,从办公硬件条件、专业人员配置、项目服务方案、过往代理业绩、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服务保障承诺等维度开展全方位综合评审、打分记录。
3. 评审过程中若出现评审争议、意见分歧等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牵头组织集体研讨,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评审意见,全程留存书面记录,纳入遴选档案归档。
4. 评审结束后,按照各机构综合得分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前三名参选机构为本次中选服务单位。
5. 依规发布中选成交公告,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及单位内部监督。
6. 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心采购管理部门统筹开展合同签订、服务履约督导、年度考核评价、项目资料归档等后续常态化管理工作。
(三)综合评审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四、申报资料递交要求
(一)递交时限
参选机构须于2026年8月24日17时30分前现场递交全套响应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料编制要求
1. 所有申报资料需编制清晰完整的资料目录,标注页码,方便查阅评审;
2. 资料编排顺序严格对照本公告评审项目序号依次整理装订;
3. 法人亲自参选的,需在目录后附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人员参选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 全套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鲜章),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5. 申报资料一式贰份,统一密封包装,包装外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递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富民路10号卫生大楼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联系人:郁敏。
联系电话:2833107。
惠州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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